2023-03-10 16:19:0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检测家】检测招标
项目概况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第五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13(05)-W10010
项目名称: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第五次)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第五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JL13(05)-W100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第五次)。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0-JL13(05)-W10010。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
详见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套
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重庆市
15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5.投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以下达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3年。
(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六)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产品的,还需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且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同时须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样品: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重庆市;网上报名邮箱:2701669066@qq.com。。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网上报名的,应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相关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未通过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2.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2】: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投标人当前仍在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当前指开标当月或上月或上上月。
3.声明书、保密承诺书、廉洁和诚信承诺书【附录3】。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4】。
5.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文件【附录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同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6.企业证书及产品证明【附录6】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医疗产品还需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且在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7.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封面(事业单位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提供相关资料)【附录7】。
8.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8】。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发布公告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心官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全部采购信息。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具体地点报名通过后告知。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需要携带身份证。
八、开标和评审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评审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备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心官网(http://www.dph-fsi.com)物资采购室信息公告栏”上同步发布。可在后两个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